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网
我们也演绎了许多时代特有的经历,你逃课是你不正常,你不逃课是整个教育不正常。本文介绍的是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网相关知识,也会对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网考有部分讲解,文章观点较为驳杂,仅供大家参考。
云南艺考报名时间2023
云南艺考报名时间2023如下:
一、1、报名时间:预计将于2023年1月28日开始。
2、考试时间:预计于2023年2月11日至26日期间进行。
注:以上时间安排将视教育部有关要求和各省区统考工作进度情况作相应调整,具体以我校招生资讯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校考报名与考试安排、考试内容及要求、录取原则等相关信息,详见《云南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三、其他
1、特别声明: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校外人员代理招生。对非本校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云南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如遇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政策调整,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我校将及时调整相关考试方案。
3、学校将另行公告有关专业校考的具体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资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4、招生咨询电话:0871-65937127、65937128(传真)、65954207、6595446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云南艺术学院!
2022届云艺在河南线上校考用纸要求
2022届云艺在河南线上校考用纸要求
一、考前准备
(一)初试要求详见《云南艺术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线上初试操作指南》。
(二)复试要求详见《云南艺术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线上复试操作指南》(后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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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安排
考试分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
(一)模拟考试
模拟考试仅为方便考生熟悉考试流程,考生应严格按照主机位考试APP要求引导添加辅机位成功后,才能继续下一步操作,不限时、不限次数、不计成绩。
(二)正式考试
1.面试类科目
考生可在APP“考试科目”界面规定的时间内对每个考试科目录制3次视频,并自行选择1次视频进行提交(主、辅机位均须提交),以此考试视频评定考生的专业成绩。未按时完成考试视频录制与上传的按缺考处理,相应科目记零分。
2.笔试类科目(选择题作答)
考生可在APP“考试科目”界面规定的时间内对每个考试科目进行2次考试,以最后1次取得的成绩作为考试成绩(如:A考生进行了1次考试,则记其第1次取得的成绩作为考试成绩;B考生进行了2次考试,则记其第2次取得的成绩作为考试成绩)。未按时完成考试、交卷和考试视频录制与上传(主、辅机位均须提交)的按缺考处理,相应科目记零分。
3.笔试类科目(专用答题纸作答)
考生可在APP“考试科目”界面规定的时间内对每个考试科目进行1次考试。未按时完成考试、提交作品照片和考试视频录制与上传(主、辅机位均须提交)的按缺考处理,相应科目记零分。
三、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考试顺利完成,考生应确保考试APP已更新至最新版本。
(二)考前应提前熟悉线上考试流程,按要求准备好考试设备。对于因不熟悉考试流程、设备未达到考试要求、考试网络不通畅等因素造成考试中断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时,考生应严格按照要求使用主、辅机位考试APP,按主机位引导添加辅机位成功后,才能继续在主机位端进行身份审核、抽题、考试、交卷等下一步操作。
(四)考试期间切勿在主、辅机位端进行卸载“云艺招考APP”操作,由此造成考试视频丢失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纪律
(一)考生应诚信应考,我校采用人脸识别、人证比对、全程录像取证等手段对考生考试过程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核,发现有舞弊违纪行为的取消校考成绩。入学后还将加大专业水平复核力度,发现有舞弊违纪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考试中出现以下违规行为,相应科目记零分,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
1.未按要求调整摆放考试设备和清场考试环境。
2.主、辅机位端非法操作造成考试APP退出。
3.替考。
4.换卷。
5.接听电话。
6.离开考试视频画面。
7.查看其它电子设备或材料。
8.考试无关人员进入涉考区域。
9.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五、其它说明
(一)未尽事宜,请关注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网本科招生信息公告。
(二)联系电话:0871-65937127、65937128、65954207、65954467。
各位艺考生及家长想要获取更多艺考官方信息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艺考生服务平台”或是关注“河南艺考生服务平台”抖音,获取更多详细信息。
2022年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云南 艺术 学院文华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 13333
三、校址(含校区名称):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广博路57号
四、办学层次: 本科
五、办学类型: 全日制
六、办学性质: 独立学院
七、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艺术类、 体育 类专业录取原则: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的前提下,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普通类专业汉 语言 文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录取原则:在 高考 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4.本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与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不符的,以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为准。
5.在第一 志愿 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其他志愿的考生;对于同一志愿的考生严格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对于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的成绩在我院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7.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8.男女比例: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9.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 工作 指导意见》统一标准执行,身体条件需符合所报专业相关要求。
10.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11.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无
12.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说明:艺术类专业有组织校考的省份,优先承认我校校考成绩;凡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统考和联考的,使用当地省(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进行录取。
13.凡报考我院的学生,文化 考试 必须参加全国高考。
八、 学费 标准: 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文化产业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195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9600元。
九、 毕业 证及学位证发放: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毕业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 书 。
十、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十二、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71—68876543、0871—68303466、0871—68358333、0871—68306444、0871—68876606
2.传真:0871—68303466
3.学校网址:
4.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官方
云南艺术学院音乐类校考好考吗
云南艺术学院音乐类校考不好考。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云南艺术学院是本科学校,一般来说,大多数艺术类的学校都是比较难考的,但是往年的'分数线是相对较低的,所以云南艺术学院是相对好考的,具体最好咨询学校的网站。
2022年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云南 艺术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云南艺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 工作 规定,为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学校本科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阳光透明,结合学校办学和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云南艺术学院;办学地点:昆明市;学校部委码:10690;校址(校区名称):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呈贡校区),昆明市五华区科业路23号(麻园校区)。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具有普通本科和硕士 研究生 等培养层次;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云南艺术学院;证 书 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 毕业 证书。
第四条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2022年面向云南、 四川 、 贵州 、 湖南 、 湖北 、 江西 、 安徽 、 广西 、 福建 、 山东 、 山西 、 河南 、 河北 、 吉林 、 辽宁 、 广东 、 浙江 、 江苏 18个省、自治区(以下简称“省区”)招生。
第三章?招生机构
第五条 云南艺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决策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下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考试 招生和录取工作,维护招生考试政策、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入学考试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外,根据艺术类专业培养需要,部分专业(招考方向)身体条件要求为:声乐演唱类专业考生应发声器官无疾病,男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70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60cm以上;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70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60cm以上;戏剧表演及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考生应无色盲。
第九条 我校2022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分专业招生省区和报考办法按照《云南艺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十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分专业实行3种招考类别,具体如下:
(一)组织校考的专业: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 民族 音乐理论)、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
(二)参加省级统考的专业:音乐学( 师范 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绘画、中国画、雕塑、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管理。
(三)无需参加专业考试的专业: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
第十一条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实施招生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 组织校考的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视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安排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参加省级统考的专业、戏剧学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均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与监管下进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 高考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浙江、山东、江苏、湖北、福建、辽宁、广东、河北、湖南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具有未录满专业的报考资格,可在相应专业中进行调剂,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办法、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 分数线 执行办法、录取规则如下:
(一)组织校考的专业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专业合格线在1:4范围内划定(即合格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去年实际录取人数的4倍)。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各省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云南省分文、理科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不分文理科划定并执行同一条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区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省区相应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不同专业(招考方向)实行两种录取规则:
1.以下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高考文化课成绩也同分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若有省区对同分排序规则另有要求,按该省区的规定执行。
2.以下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音乐表演、音乐学(民族音乐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其中专业成绩同分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高考文化课成绩也同分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若有省区对同分排序规则另有要求,按该省区的规定执行。
(二)参加省级统考的专业使用各招生省区相应类别艺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省区划定的分数线执行。按照我校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调确认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于录取前在我校招生资讯网上公布。
(三)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不作专业合格要求,安排在普通类批次录取,执行相应批次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我校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调确认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于录取前在我校招生资讯网上公布。
第二十条 组织校考的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文理科统一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第七章?入学及 学费 标准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 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向学校请假并获批准。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学费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理论类和师范类专业为每生每学年8500元,应用类专业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住宿费收费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6人间为每生每学年800元,4人间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 宿舍 用品自备。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事务,招生信息统一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任何以云南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生源省区的相关政策有不一致的,按照生源省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871-65937127,0871-65954207,0871-65954467,传真: 0871-65937128;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邮编:650500;电子邮箱:zb@ynart.edu.cn;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0871-65937136,jubao@ynart.edu.cn;招生网址:。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结语:学习就是一条荆棘从生的路,你只有用刻苦做武器,勤奋做盾牌,才能走得出去。?很多东西如果不是怕别人捡去,我们一定会扔掉。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网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网考、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网的问题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如您认为本文知识有误,敬请联系我们更新,让后来者收到正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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