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有住房出售暂行办法(1998修订)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加快住宅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有住房,是指市直管公有住房和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管公有住房。第三条本市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范围内的符合规定的公有住房,均可依照本办法规定出售给个人。第四条出售的公有住房必须是成套、独用、完好或基本完好的房屋。

已列入旧城改造规划、产权不清、具有历史保护价值以及市人民 *** 认为不宜出售的其他房屋不得出售。第五条凡在本市具有常住户口的个人,均可向房屋产权单位申请购买其新分配的公有住房或已租住的公有住房。个人购买公有住房坚持自愿的原则。鼓励购房人参加住房保险。

无租赁关系的新建公有住房和腾空的旧公有住房,按照“先售后租”和无房户、住房困难户优先的原则,售给符合分房条件的个人。

有租赁关系的公有住房,只售给已建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或与其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同住人。购房人申请购房时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同住人意见书。第六条对符合购房条件的个人购买自住公房,房屋产权单位均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出售。

市直管公有住房的出售由各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经市房产管理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自管公有住房出售实行审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改办)制定。第七条个人购买公有住房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户建筑面积由使用面积、结构面积和应分摊的共用面积组成。第八条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公有住房实行成本价;向高收入家庭出售公有住房实行市场价;目前暂定双职工年收入合计超过3.6万元为高收入家庭。

成本价包括住房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公用设施建设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1994年出售新建公有住房的成本价为851元/M2。第九条根据我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目前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可以实行标准价。

标准价由负担价和抵交价两部分组成。负担价按本市上一年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购买新建砖混一等结构、建筑面积56平方米的住房计算,1994年负担价为396元/M2。抵交价按双职工合计工龄65年内积累的由单位资助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贴现的80%计算,1994年的抵交价为251元/M2,本市1994年出售新建公有住房的标准价为647元/M2。第十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价和标准价由市房改办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每年测定,由市人民 *** 审定报省人民 *** 批准后公布执行。执行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当年公有住房出售的标准价,根据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水平、单位发给的住房补贴和资助职工建立公积金水平确定。计算新房负担价的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的倍数逐步提高,1995年前为3倍,以后每年提高0.1倍,2000年达到3.5倍。随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的增加,出售公有住房逐步由标准价过渡到成本价。第十一条个人购买公有住房给予以下房价折扣:

(一)公有住房成新折扣,以标准价购买旧住房,负担价以出售当年新房的负担价为基数按成新折扣计算,每年折扣率2%,住房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以30年计算,抵交价折扣最多不能低于新房抵交价的80%。前述两项折扣合计,1994年旧房的年折扣率为新房标准价的1.48%。经过大修或设备更新房屋按《青岛市城市房屋估价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评估后确定成新折扣。

(二)个人购买现已租住公有住房的,给予折扣。1994年折扣率为负担价的5%,1995年后每年减少一个百分点。

(三)根据购房职工1992年以前工龄给予折扣,每一年工龄折扣的数额,按抵交价除以65年计算。1994年每年工龄折扣额为3.86元/M2。职工工龄年限由所在单位确认。离退休职工购房计算工龄的时间按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计算,提前离退休的职工,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

(四)根据购买房屋所处地域、房屋结构、层次、朝向、设施、装修标准以及使用方便程度等因素,给予折扣。

(五)购买公有住房一次付清房款的给予折扣,折扣率参照政策性贷款利率与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的差额确定,1994年的折扣率为实际售价的20%。

青岛二手房限售年限统一调整!

1、昨日,青岛市住房和建设局在答网友有关提问时回应最新限售政策:

2、在本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限可以自合同网签备案时起算,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3、这意味着,青岛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限售的计算时限由“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变为“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二手住房则由“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变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即可上市交易。

青岛别墅产权年限是多久到期后可以续期吗

说到青岛别墅,这在青岛的许多人眼睛里就是高大上的住宅的,一栋栋青岛别墅置身其中,恍若换了一个时尚的世界里了,享受更宽敞的住处,更完美的居住体验。你说谁不想拥有一套青岛的别墅呢?但青岛别墅也是住宅,同样也是涉及产权年限。那么青岛别墅产权年限是多久?到期后可以续期吗?

说到青岛别墅,这在青岛的许多人眼睛里就是高大上的住宅的,一栋栋青岛别墅置身其中,恍若换了一个时尚的世界里了,享受更宽敞的住处,更完美的居住体验。你说谁不想拥有一套青岛的别墅呢?但青岛别墅也是住宅,同样也是涉及产权年限。那么青岛别墅产权年限是多久?到期后可以续期吗?

1、青岛别墅的产权是70年,大产权的别墅也是商品房,和普宅的产权年限是一样的,没什么差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

(3)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6)别墅的产权年限跟一般房产的年限是一样的,都是70年,不过,容积率就大一些,而且别墅都有好的绿化的,可以看出别墅为居住用地,应为70年。

2、房屋的房产权指房屋年限70年之内房屋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而且要除掉非房屋所有者之外的人员干涉的可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得产权指房产所得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所享受的所有权利。

二、青岛别墅产权到期后可以续期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2、从全球范围来看,有些西方国家的土地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而另一些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国家则采取到期后,由 *** 收回土地和地上的房屋,给予差价补偿的方式。

3、在我国可以采取三个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上述内容即是:青岛别墅产权年限是多久?到期后可以续期吗?的有关知识,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