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以及临港新片区先行启动区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上海临港新区介绍

上海临港地区(Shanghai Lin-Gang Special Area)规划范围在上海大治河以南、金汇港以东以及小洋山岛、浦东国际机场南侧区域设置新片区,面积为873平方公里,下辖浦东新区的南汇新城镇、泥城镇、书院镇、万祥镇、大团镇和奉贤区的海湾镇、奉城镇、金汇镇、青村镇、四团镇,以及闵行区浦江镇的部分区域。

2019年8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有关情况。[1]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先行启动南汇新城、临港装备产业区、小洋山岛、浦东机场南侧等区域,面积为119.5平方公里。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2、为了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3、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

4、在本市大治河以南、金汇港以东以及小洋山岛、浦东国际机场南侧区域设置新片区。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先行启动南汇新城、临港装备产业区、小洋山岛、浦东国际机场南侧等区域。第三条(区域功能)

5、新片区对标国际上公认的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园区,在适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开放创新措施的基础上,实施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加大开放型经济的风险压力测试,实现新片区与境外投资经营便利、货物自由进出、资金流动便利、运输高度开放、人员自由执业、信息快捷联通。第四条(产城融合)

6、新片区鼓励国际优质资本进入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园区建设、城市运行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提升高品质国际化的城市服务功能,打造开放创新、智慧生态、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新城。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管理机构)

7、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市人民 *** 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落实新片区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承担新片区经济管理职责,统筹管理和协调新片区有关行政事务。第六条(机构职责)

8、管委会依照本办法履行以下职责:

9、(一)组织实施新片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有关行政管理制度;

10、(二)负责投资、贸易、金融服务、规划资源等有关行政管理工作;

11、(三)领导或者协调驻区机构有关行政管理工作,与驻区机构、有关部门建立合作协调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12、(四)统筹推进新片区开发建设,统筹指导新片区内产业布局和功能培育,协调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13、(五)落实“一网通办”要求,全面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新片区内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

14、(六)领导、管理南汇新城镇,统筹新片区其他镇的经济管理事务,协同相关区做好新片区内社会事务的协调和管理;

15、(七)履行市人民 *** 赋予的其他职责。第七条(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

16、新片区实行综合审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体制和机制,由管委会集中行使本市有关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管委会实施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的具体事项,由市人民 *** 另行规定。第八条(自主改革创新)

17、管委会应当充分运用国家赋予新片区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管理权限,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主开展适应市场需求的创新业务。第九条(其他行政事务)

18、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区人民 *** 应当加强协作,支持新片区改革创新和管委会的各项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管委会职责范围之外的其他行政事务。第十条(试点赋权机构)

19、在新片区试点设立依法授权的专业机构,承担公共服务、决策咨询、风险评估等事务,提高新片区公共服务水平和行政决策质量。第三章投资经营便利第十一条(重点领域对外开放)

20、新片区建立开放型制度体系,在电信、保险、证券、科研和技术服务、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推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高端智能装备等产业集聚。

21、新片区根据先行先试推进情况和发展需要,不断扩大开放的领域、试点内容以及相应的制度创新措施。第十二条(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

22、新片区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材料实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即时予以登记确认,核发营业执照。

23、申请人应当履行真实、完整和准确申报的义务。企业名称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

24、对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以及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撤销登记。

临港买房政策2021

1、上海临港新片区限购政策中,人才“居转户”(居住证转户籍)年限从原来的7年缩短到5年,核心人才进一步缩短到3年。

2、此外,还为外国人来新片区工作创造便利条件等,对于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

3、原来的政策是购房需要缴纳个税或者社保年限要有5年,新片区缩短到3年。

4、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临港新片区调控政策的调整主要针对的是人才购房,并非针对符合“外地单身满3年社保”条件的全部购房者。

临港新城房价大概在1555元/平方米,价格还是比较实惠地。但是据网友评价,这边的房子虽然价格便宜,但是各个方面都是相当不错的,特别是这个小区的房子质量是真的很好,而且他位于滨江大道,所在的位置真的是很不错,不仅环境很优美,并且交通也方便,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它的周边设施也很齐全,总而言之是非常的值得购买的。

1、因为就目前临港的房价来说,其虽然比市区低,但是性价比并不高。要说升值空间的话,临港房价的涨幅也要比市区或者其他地方要低。

2、一般来说,如果有能力的话,建议买市区或者中环乃至外环边的老房子,主要是以方便为主。而且目前临港的工作机会比较少。2月4日,上海市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印发《临港新片区加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指导意见》)的通知。

《指导意见》指出,为做好临港新片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促进临港新片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内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及开发企业,其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取、使用及监督管理需实行本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选择纳入新片区管委会监管银行名单制管理的银行机构作为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开户银行(简称监管银行),按要求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单内银行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一个开发项目对应唯一监管银行,一个预售许可对应唯一监管账户”的要求,在房地产项目取得预售证前,与开发商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并报新片区管委会备案,对预售资金实行全面监管。

按照规定,临港新片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遵循“ *** 指导,银行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

所谓“ *** 指导”,是指对监管银行实行短名单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黑名单制,督促监管银行落实资金监管责任,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资金监管要求配合监管银行做好资金管理。

“银行监管”是指,监管银行作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的责任主体,统筹做好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的专户管理和拨付审核。

“专款专用”是指,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必须优先用于项目建设,在此前提下可以视实际情况均衡还贷,项目交房后预售资金可申请解除监管。

《指导意见》显示,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由新片区管委会约谈企业,暂停网签,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纳入临港新片区房地产开发企业黑名单进行管理;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未在售楼处明显位置公示相关规定资料的;

(二)未按规定及时将售房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

(三)指使按揭贷款银行或者协同按揭贷款银行将房地产项目按揭贷款划入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拨付房地产项目预售监管资金的;

(五)其他变相逃避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的行为。

另据《临港新片区房地产开发企业黑名单管理规则(试行)》,进入黑名单的房地产企业在名单管理期限内暂停网签业务;一年内不得办理房地产预(销)售相关手续;一年内不得在新片区参与任何房地产土地招拍挂活动;一年期满后仍不配合整改的,继续纳入黑名单管理;情节严重的计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指导意见》显示,监管银行不履行监管职责并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由新片区管委会将其撤出短名单,并3年内不得在临港新片区内承担相关金融业务,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同时,由新片区管委会向市级监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文章分享结束,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和临港新片区先行启动区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