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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安徽省合肥市直属学校招聘112名新任教师公告 ?

为做好2021年度合肥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委编办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的规定,现就2021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批准,2021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112名。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3月5日起在合肥教育网() 和合肥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可以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4.身心健康,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95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科及以上”指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在2021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19年及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2019年及以后退役(含复学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以及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在职在编人员未取得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 8 :00至3月16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月17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岗位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17日23:00前通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数大于等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招聘岗位数小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部分紧缺学科与农村偏远学校、教学点岗位可将开考比例降至2: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3月19日8: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3月25日8:00--3月27日18:00从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3月26日(8:00-11:30,14:30-17:00)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2号,联系电话:0551-62838910)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网上报名后台联系电话:0551-63643935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周日)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4县1市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所报考县市考点;报考市直和市区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市区或离市区较近的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北城地区考点。)

3.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20分)、《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20分)。(《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见附件2)

4.笔试防疫要求:参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日申领“安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2021年3月26日(8:30--11:30,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合肥市天鹅湖路558号合肥市广电中心A1320室)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合肥市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总分增加2分。

6.4月中旬在合肥招生考试网()公布成绩。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0.6+《教育综合知识》成绩*0.4,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小于等于5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5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字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或鉴定表等),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隐瞒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合肥市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并记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并在合肥教育网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合成成绩=(笔试成绩/1.2)*0.4+面试成绩*0.6),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市直属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市直属单位体检应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各县(市)区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同级纪委(监委)驻教育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2.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考察按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的时间要求,以等额有效递补方式,等额有效递补累计一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与待遇

合肥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1.拟聘人员在合肥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将有关报批材料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同级人社部门对审核通过人员办理批复手续。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统一的人事编制管理政策。

五、其它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合肥市教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六、咨询与监督

招考政策: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551-63505130、63505251

招考纪律:市纪委、市监委驻合肥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51-63505156

报名系统:0551-63643935

七、本公告由合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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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2023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指南?

合肥师范学院2023年教育硕士专业招生计划:全日制拟招生领域11个: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政、美术、体育)、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详情参考下文:

欢迎报考合肥师范学院2023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学校简介

(一)办学概况

合肥师范学院坐落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学校前身是安徽教育学院,创建于1955年,2007年改建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是全国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全国首批“国培计划”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全国首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工程实施高校,安徽省首批“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安徽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和“安徽省首批创业学院立项单位”。现有锦绣、滨湖、三孝口三个校区,校园面积1295亩。

面向未来,学校秉承“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优良传统,坚持立足合肥、服务安徽、辐射长三角,坚定“举行知旗、创师范牌、走应用路”,全面建成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积极创建合肥师范大学。

(二)学科专业

重点建设教师教育类、电子信息类、生物医药类学科专业群,着力培育文化产业类、经济管理类学科专业群。现设15个二级学院,本科专业60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向11个,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近17000人。

(三)师范品牌

学校承扬师范办学传统,打造服务安徽基础教育品牌。学校是“国家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安徽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主要专家单位、“安徽基础教育发展联盟”牵头单位;挂设有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安徽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与台湾铭传大学合作建立“安徽教育中心”;与合肥市政府共建“合肥基础教育研究院”,并积极推进共建合肥师范学院附属教育集团。

(四)研究生教育

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先后与国内外多所知名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自2012年招收教育硕士研究生,构建具有合师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教育、管理体系,多次受到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高度肯定。现有招生专业(领域)11个,招生类别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自2022年与安徽省重点综合性大学安徽大学联合培养工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籍为安徽大学)。

学校具有深厚的师范底蕴,有一批学术造诣深、理论联系实际、致力于基础教育研究的优秀教师。现有校内导师167人,校外导师110人,许多省内基础教育领域的优秀教师担任我校校外导师;近二十余所知名中学和企业为我校研究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坚持以生为本,努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建有完善的奖、助、贷体系,学习氛围浓厚,注重实践教学,管理服务体系完善,培养质量和就业质量高。

二、报考指南

(一)培养目标

主要培养适应中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掌握现代教育科学理论、学科教学和管理理论,“乐教懂教、善教会管”,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的教学研究型中学教师及教育领域管理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培养形式

根据我校办学定位及研究生培养目标,2023年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形式。

国家政策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由于非全日制不安排校内住宿,原则上仅招收省内在职定向中小学一线教师(教育管理专业可拓展到与基础教育相关的教学、教研和管理人员),主要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时间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教学。

(三)2023年拟招生领域及计划

1.全日制拟招生领域11个: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政、美术、体育)、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

2.非全日制拟招生领域根据当年政策另行确定。

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当年计划数为准。

(四)奖助学金

1.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享受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名额以当年下达为准。

(2)国家助学金:每生600元/月,每年10个月,有工资收入者除外。

(3)学业奖学金:1000~5000元/年不等。

(4)学校“三助一辅”岗位:岗位补助240元/月。

2.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政策依据相关文件执行。

(五)收费标准及学制

1.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基本学制2年;

2.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基本学制3年。

学生参加全部教育教学培养过程,完成所修课程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我校教育专硕学科教学、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管理专业(领域)研究生的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生应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历届生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已获本科毕业证书;

(3)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1.报名教育管理方向的考试人员,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者;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教育教学管理工者。

2.复试时亦要核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的报名资格及有关信息,发现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不予通过。

(七)报名

1.报名按国家要求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及现场拍照、确认的方式。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一般为2022年9月,正式报名时间一般为2022年10月。

2.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务必关注自己所申请报考点省市考试机构(如报考点为合肥市的考生须关注合肥市教育考试院的“合肥招生考试网”)。

4.考生应在2022年12月,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考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一般为2022年12月最后一个周末(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考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33-教育综合和90X-学科教学方向/教育管理方向/心理健康教育方向。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教育综合(参照国家教指委2019年制定2023年发布的新考纲)为国纲自命题(含联合命题、代命题、校自命题);学科教学方向/教育管理方向/心理健康教育方向专业课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为2023年3月—4月。

(2)复试形式及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笔试和面试,采取线上或线下等多种形式。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及初试、复试权重等由我校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4098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行知楼1707室

邮政编码:230601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邮箱:见公布

研究生处网址:

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及安徽省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安徽省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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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考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可以查询

中考结束十天到十五天期间。

中考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各地不同,考生可以根据当地教育部门公布时间登录相应网址,查询录取结果,如2020北京中考录取结果公布时间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结果是8月6日。

结语:读透生活的道理,领悟精髓;读懂人生的意义,积极进取;读出生命的喜悦,释放精彩;读亮未来的天空,一路向前。世界读书日,愿你手捧快乐之书,读出美好,安享幸福!关于合肥招生考试网和招生考试报名网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本文观点来源于网络,如您认为信息有误或者您有最新消息补充,敬请联系我们,让后面的读者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