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吉林省2019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须知

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9年8月31日),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应届、往届均可报考。志愿从事国防事业,身体和心理健康,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二、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负责,会同本地区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考生所在中学,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具体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和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

6月20日至27日,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联合本地区招生办将《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A4纸正反面打印)分发到有关中学(考生也可从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下载或到人民武装部领取)。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由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往届生由教育机构、工作单位、村委会进行考核,签署考核意见并盖章,由考生本人送交至人民武装部)。6月28日前,报考考生所在中学将《政治考核表》收齐后,按照考生号排序并送交至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6月28日至7月1日,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组成联合考核组,由1名武装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主要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负责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考生报考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作出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加盖政治考核专用章。

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组织复议。

7月2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将考生名册(姓名、考生号、地区)和《政治考核表》,按照考生号顺序汇总后报送至省军区招生办。政治考核实行责任制,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录取考生因政治考核原因退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军检

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等内容,由省军区招生办会同联勤保障部队第964医院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配合。军检时间定于7月1日至4日(详见附件3),地点在联勤保障部队第964医院(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4799号)。

军检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招生办,按照各军队院校在省招生计划(区分文理科和性别)的3倍划定(女生按照5倍划定)。省教育考试院按要求及时向省军区招生办提供军检考生数据,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军检划线规则、参加军检考生名单以及军检时间、地点,并通过各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军检时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1寸免冠照片4张。

1.面试。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由省军区招生办提供,考生在面试现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面试现场设面试考核组和复议组,面试考核组按照《面试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式进行,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面试完毕后,面试工作人员填写《面试表》中的“面试结论”意见,并由面试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本人,不合格者由面试工作人员向其说明原因,不得参加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的,由省军区招生办、地方招生部门和面试组人员组成的复议组,对考生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2.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工作由体检医院运用体检信息系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办法》(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眼科手术、阑尾炎手术需提供半年以上证明材料,疝气手术需提供一年以上证明材料。体格检查总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音乐专业合格、舞蹈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和不合格16种结论,每名考生体检结论为其中一项或多项。考生军检总结论需满足报考院校专业所要求的体检标准,才符合录取的军检条件。体检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各科医生负责作出所检查项目的单科体检结论,主检医生负责对各科体检结果进行综合判定,依据体检标准作出体检总结论。心理检测采取计算机答题测试与心理医生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心理检测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军检结论总评不合格。

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结论现场告知考生本人,当日无法得出结论的检查项目,待结论确定后统一公布。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考生如有异议,现场安排再次检查,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医院于7月5日12时前将体检结论及相关数据送交至省军区招生办,由省军区招生办会同省教育考试院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考生军检结论。

7月6日,考生可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查询军检结论,如对结论有异议,可提出复查复检申请。7月8日上午,体检医院集中安排复查复检,复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7月9日,考生可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查询政治考核、军检最终结论。

体检全部结束后,体检医院打印体检报告,并由医院领导和主检医师签字、盖章后,于7月13日前送交至省军区招生办。

四、录取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录取工作,在省军区招生办协助下,由军队院校招生办会同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采取远程网上提前批次单独录取,录取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开始前结束。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招生办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依据其志愿,区分文理科和性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招生军队院校根据政治考核、军检结论、高考成绩及专业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非第一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指标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军队院校投档;数量仍然不足时,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缺招计划,从政治考核、军检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集报考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指标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军队院校投档。

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期间,省军区招生办安排专人现场监督和配合。

五、严肃政策纪律。

招生期间,省军区招生办设立公开举报电话0431-80930106,受理违纪举报;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doc

2.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doc

3.吉林省2019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军检时间安排表.doc

4.考生体检注意事项.doc

关于吉林省2019年司法院校招生考生须知

一、提前批次录取的司法院校及专业

(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

(二)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戒毒矫治技术、行政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等专业。

(三)报考上述院校的其他专业不适用本须知。

二、面试、体检、政审和体能测试

按照有关规定,对报考司法院校提前批次专业的所有考生都要进行面试、体检、政审和体能测试,考生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9年8月31日,未婚。

(一)测试时间为2019年7月2日—7月4日。

具体测试时间:7月2日长春、吉林、四平、通化;7月3日辽源梅河口公主岭白城;7月4日松原白山、延边、长白山管委会。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测试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十一高中体育馆(长春市景阳大路2666号)。

(二)考生参加测试的交通费、食宿费、体检费自理。考生凭本年高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司法院校考生招生政审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参加测试。友情提示: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都需要自备运动服、运动鞋(不可带钉子鞋)。

(三)司法院校考生招生政审表(附件2)由各县(市、区)招生办转发至各中学或进入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下载。考生在接到各地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所发参加测试的通知后,持《司法院校考生招生政审表》到考生所在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面试时,由考生本人将政审表交到司法院校招生领导小组。电话:0431-83311056。

三、录取工作

今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在司法院校提前批录取专业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合格基础上,按考试院录取文件要求向学校投放档案,择优录取。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录取女生比例以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未注明女生比例的不超过本校招生数的15%。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提前批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为7:3。

举报电话:0431-82750330。

附件:

1.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doc

2.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doc

吉林省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生须知

一、招生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吉林警察学院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10.具有吉林省户籍;

11.吉林警察学院按地区招生,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12.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招男生、应届汉族考生,主修维吾尔语,需参加公安院校政审、体检、面试、体能测试且合格,还需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

三、检测项目及标准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任何一项检测不合格将不能参加后续的检测项目。

(一)面试

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从事公安工作。

(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无文身。

6.其他:血压、听力、嗅觉正常。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以上4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四)政治考察

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治考察为不合格: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

2.曾被开除团籍或者被开除学籍。

3.曾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4.曾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5.曾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6.曾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7.曾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8.曾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

9.曾编造、散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

10.曾组织、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11.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12.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13.个人档案中表明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学历、经历等重要材料缺失,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因考察对象个人原因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

14.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

15.不具有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身份,且已加入其它政治性团体或组织。

16.曾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有效考察。

17.曾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18.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曾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19.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曾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20.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曾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加相关活动。

21.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曾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22.有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不宜录取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及影响考生今后被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实施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工作,由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会同纪检监察、督察等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公安机关、公安院校等,组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吉林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一)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安排

1.时间

(1)报考新疆警察学院考生的检测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7月2日。

(2)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吉林警察学院考生的检测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7月5日。

2.地点

吉林警察学院(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3.要求

(1)考生须携带高考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高考分数条和5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2)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测试现场。

(二)政治考察安排

政治考察工作在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前进行。各地招生办通知所有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前到当地公安局领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或《2019 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政治考察表》(以下简称《政治考察表》),也可自行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jleea.edu.cn)或吉林“互联网 公安”综合服务平台(http://gafw.jl.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A4纸正反面打印),填写基本信息后将《政治考察表》送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方式及批次

2019年吉林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录取统一安排在提前批次,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控制分数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除外)执行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和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吉林警察学院执行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原则

省教育考试院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择优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由相关公安院校在网上远程录取。

六、责任分工

政治考察工作由省公安厅政治部部署各市州、县市区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体检、面试工作由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安院校招生的监督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0431-81108000、17519246841、17519243742

监督举报电话:0431-82098142

附件:

1.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安排及要求.doc

2.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doc

3.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生政治考察表.doc

来源: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编辑:张饮杨 审校:熊一黎

主编:马楠 监制:姜乃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