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什邡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蓥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什邡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什邡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交通强国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公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市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和管护效果,加快构建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舒、美”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支撑,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川交函〔2019〕729号)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以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为主要任务,以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为总目标,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覆盖全市县、乡、村三级道路的路长制组织体系,构建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为实现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公路县道管养负主体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对辖区内公路乡村道路负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依法管护。把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养护作为根本性制度措施,积极开展公路管养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三)坚持属地管理。以路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级逐路落实路长,夯实公路管养的属地责任,实现全市农村公路路长的全覆盖。

(四)坚持统筹联动。各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统筹联动,全力推进公路路长制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路路长制工作管理体系,为公路路长制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五)坚持监督考核。进一步健全路长制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推动工作落实。

三、工作目标

以实现管养体系科学完善,路产路权有效维护,运输服务安全便捷,路域环境“畅、安、舒、美”为主要目标,建立“三长、两员、两办”的路长制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和“路长统筹、部门联动、属地管理、运转高效”的路长制工作机制,初步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安全监管水平,为实现“内联外通,通村畅乡,人便于行,货畅其流,安全便捷”的“四好农村路”建设目标提供创新制度保障。

2020年底出台什邡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基本建立覆盖全市县、乡、村三级道路的路长组织体系;2021年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长效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路长制工作常态化开展,农村公路管理责任有效落实,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广大群众对农村公路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工作重点

(一)做好规划建设。落实“公路围绕产业建、产业围绕公路转”的全域交通发展理念,围绕“产业 公路”“旅游 公路”“特色小集镇 公路”发展思路,编制乡村振兴专项公路规划,打通交通“毛细血管”,服务民生最后一公里,做到建设过程监督管理全覆盖,努力打造一流的全域交通网络体系。

(二)补齐管养短板。针对全市县、乡、村公路管养水平不高,乡村公路脱管脱养情况严重,路域环境不整洁,安全隐患突出的现状,通过路长制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实现公路路长和“巡、管、养”工作全覆盖,扎实提升全市县道、乡道、村道的专业化管养水平,补齐乡、村公路管养短板,确保全市区域内所有公路有人巡、有人管、有人养。

(三)创新管养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涉路工作职责,不断完善“三长、两员、两办”路长制工作组织管理体系,整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路养护、公安交警等部门巡查、养护、安全监管职能职责,督促各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实现日常巡查、信息反馈、问题处置、指导督查等农村公路管养和安全监管工作真正落地落实。

(四)提升管养水平。根据市政府总体安排,推进公路管养信息化建设,推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运行平台建设,整合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实现基础信息、工作信息的收集、共享与现场处理的有机统一,提升道路管养的科学化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具体负责路长制相关协调指导工作。同时,各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听取本镇(街道)公路路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有关政策,协调解决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重大问题,要抓紧时间制定本区域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要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形成各具特色、务实有效的工作经验。

(二)强化社会监督。各镇(街道)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要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路管理养护和安全监管。要在主要媒体上公告各级路长名单,设立路长公示牌,公告“两长”“两员”名单及职责、公路概况和“一办”(路长制工作办公室)及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门户网站、投诉信箱、环保热线、阳光政务、来信来访等问题的受理和办理工作,认真办理群众对公路管护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三)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各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道路有人管养、有钱管养,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严格考核问责。市级路长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制定完善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纳入各怎(街道)、市级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确保“路长制”工作长效推进,对组织领导不力、调查摸底不细、实施方案不实、责任分工不明、工作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为落实该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模式。

附件:1.什邡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

2.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模式

附件1

什邡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 洪 市委副书记、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张 锐 市委常委、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安 宇 市政府党组成员,

        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宋 强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市委目标办(市委政

        研室)主任

韦 玮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广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

    主任,市委网信办主任

李炳波 市发改科技局局长

陈晓斌 市经信局局长

陈 述 市公安局副局长

尹 朴 市财政局局长

陈川儒 市人社局局长

陈述荣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皓 市交通局局长

王 勇 市住建局局长

尚 海 市水利局局长

彭显杰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彩诗 市文体广旅局局长

兰桂荣 市应急局局长

邢 凯 德阳市什邡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

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王皓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隆强、张鹏飞同志兼任。

二、相关单位职责

(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路长制相关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对外宣传报道。

(三)市委目标办:负责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会同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办公室对各镇(街道)和市级部门开展路长制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四)市发改科技局:负责把交通运输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五)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建设中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国防光缆、电力、自来水、燃气等杆管线的迁改工作;督促规范各产权单位在公路建控市范围内架设埋设杆管线等工作。

(六)市公安局: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畅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联合市交通局对辖市内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抛洒滴漏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市财政局:负责交通运输工作发展所需的资金保障,将公路路长制工作开展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监督资金使用管理。

(八)市人社局:负责整合农村各类公益性岗位向农村公路执行路长和管护队倾斜,为农村公路管护提供人员保障。

(九)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公路建设供地保障工作及所需要件编制报(审)批工作;负责公路两侧的绿化及公路建设使用林地及报(审)批工作;加强公路两侧林地管理,依法查处乱砍滥伐行道树及林木行为;对公路两侧管控范围内非法进行砂石开采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具备登记条件的公路用地,及时向公路管理部门颁发公路用地《不动产权证》;负责场镇、新村聚居点规划和公路建设规划的衔接工作。

(十)市住建局:负责公路建设所需住建部门审核工作。

(十一)市交通局:负责全市公路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县道的建设管理和乡、村道路的建设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县、乡道路的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县、乡道预防性养护年度计划编制报批和实施工作;负责客货运输安全的源头监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镇交管站工作。

(十二)市水利局: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开展公路建设所需水保方案的报(审)批工作;指导乡镇对公路沿线山坪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

(十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产业发展、特色基地规划与公路规划建设的对接,打造一路一特色,一路一产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教育、引导群众不在公路上打谷晒粮,保障公路畅通和安全;负责拖拉机等农用机械田间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农田规划,配合交通部门做好路田分家工作。

(十四)市文体广旅局:负责结合“一路一特色,一路一产业”打造,在路域“美”上下功夫,通过在市内主要交通道路设置功能性节点,文化长廊等形式,展示、推广我市特色文旅资源,打造“一路一文化”景观走廊,深化全域发展理念。

(十五)市应急局:牵头负责涉及道路管理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六)德阳市什邡生态环境局: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及环境评价审批工作;指导环境保护措施工作。

(十七)市道安办:负责宣传劝导车辆、行人按照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十八)各镇(街道)职责:负责本镇辖(街道)区域乡、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营运和安全监管等工作。制定本镇(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公路路长制工作并加大经费投入。配齐配强乡村公路“两员”并加强督查考核。负责本镇(街道)辖区内国、省、县道路域环境治理、路产路权保护、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和报告。列席总路长办公室召开的联系会议。

附件2

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模式

一、组织管理架构

全市区域内县道、乡道、村道均纳入农村路长制工作管理实施范畴,实现全市各级公路路长制工作的全覆盖。建立“三长、两员、两办”公路路长制工作组织管理架构。“三长”即总路长、县道路长、乡(村)道路长,“两员”及农村公路护路员、养护员,“两办”即总路长办公室和乡级路长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分工

(一)三长:总路长、县道路长、乡(村)道路长。全市建立三级公路路长制工作体系,分为总路长、县道路长、乡(村)道路长。总路长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县道路长由市政府班子成员担任,乡道路长由镇(街道)镇长(办事处主任)、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分别担任,村道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1.总路长职责:领导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对辖区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落实、贯彻执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组织研究制定我市农村公路发展政策,组织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保障机制,督促落实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目标绩效考核和部门协调推进等工作机制。

2.县道路长职责:县道路长对辖区县道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负责研究、调度县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定期开展道路巡查,对责任道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乡(村)道路长职责:乡道、村道路长分别对乡、村道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引导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乡道路长负责监督指导村级路长的履职情况。整合公益性岗位,加强乡村道路管理养护力量。

(二)两办:总路长办公室和乡级路长办公室。成立总路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镇(街道)成立乡级路长办公室,与镇(街道)交通管理站合署办公,由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1.总路长办公室职责: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负责协调上级和本级相关部门;负责路长制政策制定指导,拟订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指导市级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督促指导市级各部门和镇(街道)全面落实公路路长制相关工作;建立工作例会等工作制度,督办落实总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和工作部署;编发工作简报,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组织对公路路长制工作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建议。

2.乡级路长办公室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本镇公路路长制工作;负责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拟订本镇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督促指导镇各部门和各村组全面落实公路路长制相关工作;建立工作例会等工作制度,下达路长交办任务;组织协调解决本镇区域内农村公路重大事项;组织对镇各部门和各村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向总路长办公室提出考核建议。

(三)两员:护路员和养护员。配强两支管养队伍,保障路长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一是完善“县有公路养护机构、镇有交管站、村有养护队”的养护管理队伍,构建专群结合的养护机制,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改革,鼓励通过设立公益岗位、群众分段义务养护、家庭承包有偿养护等方式开展日常养护。二是完善“县有路政员、乡有协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政管理队伍,县道路政管理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乡道路政协管员由乡镇交通管理站委派专职人员担任,村道护路员由村民委员会委派村组长担任,加强农村公路巡查和路产路权保护,按需依法依规设置乡村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及警示标志。

1.县道路政、养护队伍职责:(1)路政队伍负责开展县道公路日常巡查工作,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如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摆摊设点、堆物作业、设置障碍等影响公路畅通安全的活动进行及时劝诫,对擅自挖掘、损坏公路和用地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路政人员发现涉及养护的问题,及时通报公路养护队伍处理。(2)县道养护队伍负责县道日常养护工作。

2.乡、村道护路员、养护员职责:(1)乡、村道护路员负责辖区公路内的日常巡查和路产路权保护。(2)乡、村道养护员负责道路的清扫保洁、养护工作和路域环境整治。对需要执法人员处理的问题上报总路长办,由总路长办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各镇辖区内每条公路原则上应设立护路员、养护员各一名。同时可视具体情况整合资源,可分片区或按公路合并设立。

三、工作运行模式

(一)日常巡查:路政管理队伍按照负责区域开展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频率为至少每日一次。乡道、村道护路员按照负责区域开展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巡查频率为每周至少一次。在汛期、重大活动、逢场天、学生上学放学和重要节假日要加大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信息收集反馈:护路员在巡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并建立良好的反馈机制。涉及到养护管理问题的,要将情况及时通报给养护员并做好现场处置记录。

(三)问题处置: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护路员、养护员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护路员和养护员无法当场处置的情况(如水毁灾害、联合执法等),按各自管理职责层层上报处理(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或公路路长制办公室)。

(四)指导督查:市委目标办、总路长办公室要定期对路长制工作推进情况、任务完成情况、交办事项办理等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交由市纪委监委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责任。乡、村道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