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3551光谷人才计划又来了,武汉3551光谷人才计划是支持哪些人才可以申请呢,可以获取什么,武汉3551光谷人才计划申报指南你知道吗?

武汉3551光谷人才计划申报政策指南

“3551光谷人才计划”已经持续14年推行,3551光谷人才计划”主要资助顶尖科学家、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高端服务人才、优秀青年人才等五类人才在光谷创业就业,其中优秀青年人才资助35岁以下优秀人才,入选后最高给予10万元/年无偿资助资金,连续资助三年。

一、支持政策

通过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注册,填报申请信息,申请高端管理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并根据评价模型指标进行积分预判,给予认定和支持。

1.入选高端管理人才的,给予1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2.入选优秀青年人才的,根据积分排名,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无偿资助资金,连续资助三年:

(1)积分排名前10%(含)的(最多30人),每年给予1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连续资助三年;

(2)积分排名前30%(含)—10%的(最多60人),每年给予8万元无偿资助资金,连续资助三年;

(3)积分排名30%以后的(最多210人),每年给予5万元无偿资助资金,连续资助三年。

二、申报条件

(一)高端管理人才申报条件

1.申报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中高端管理人才认定积分达到60分及以上。

2.申报人应于2016年7月1日以后与申报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过往未在本单位、本地同一集团相关单位或关联单位任职),一般应由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外籍人士可购买商业保险),担任申报单位的高级职务。

3.申报单位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产业型企业(非第三方中介机构或创投机构)。

4.入选后,申报人应承诺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九个月,连续工作不少于三年。

(二)优秀青年人才申报条件

申报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中优秀青年人才认定积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且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

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且根据创业或就业类别,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创业类

(1)申报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自主创办企业,并依法注册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为第一大股东,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30%。

(2)申报人创办的该企业须注册经营满半年以上(2021年1月1日(含)及以前注册)。吸纳就业3人及以上(以社保缴纳凭证为准),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符合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221产业方向。

(3)入选后,申报人应承诺该企业连续正常经营不少于三年,且保持第一大股东身份。

2.就业类

(1)申报人与申报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由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外籍人士可购买商业保险)。

(2)申报单位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区属国企及事业单位除外)。

(3)入选后,申报人应承诺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九个月,连续工作不少于三年。

三、工作流程

(一)人才注册

申报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注册,填报申请信息,由2021年度人才评价积分系统根据评价模型指标进行

积分预判。积分达60分及以上的,可申请高端管理人才或优秀青年人才。申报人根据系统提示,完善申报信息、上传相应认定证明材料后,由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核对申报人信息后确认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24:00。

(二)资格审核

由所属园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招才局复核,重点核实填报信息与提交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三)积分排序

对该批次申报人材料复核无误后,由系统确认该批次申报人最终得分,并分人才类别进行积分排名。进入高端管理人才中排名前30%的,可进入候选名单,最多入围20人;进入优秀青年人才中排名前50%的,可进入候选名单,最多入围300人。

(四)拟定人选

根据系统排名情况,招才局拟定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拟入选名单,报管委会审定。

(五)办理手续

通过用人单位内部公示和到岗核实后,招才局为3551人才办理入选手续,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并拨付首笔无偿资助资金。

四、2023年度积分指标体系说明

1.人才积分指标体系实施百分制,采用“知识”、“经验”、“能力”、“贡献”、“诚信”五个维度。知识储备是衡量人才的一个支撑点,重点通过学位、毕业院校等衡量人才的知识水平;经验主要通过曾就职单位、职务等刻画人才的实践积累和实践水平;能力重点通过现任职单位、工资等衡量人才工作情景中表现的胜任力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贡献主要体现在企业质量水平的提升上,有企业营收及增长率等指标;诚信包括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仅用于判断,不进行积分。

2.2021年度高端管理人才积分指标中,知识占10分、经验占20分、能力占20分、贡献占50分,另有附加分17分(国家级行业协会任职、园区推荐、CGM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等执业资格)。

3.2023年度优秀青年人才积分指标中,就业类知识占62分、

经验占8分、能力占30分、贡献占0分;创业类知识占62分、

经验占8分、能力占15分、贡献占15分,另有附加分5分(获股权投资情况)。

五、无偿资助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1.高端管理人才、优秀青年入选后,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用人单位三方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其中,人才应承诺在用人单位连续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用人单位应承诺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可由人才自主支配,并以用人单位内部文件的形式明确使用计划。

2.高端管理人才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在两个财政年度分两笔拨付,每笔拨付总金额的50%。首笔无偿资助资金在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并确认人才已全职在岗后拨付。在拨付第二笔无偿资助资金前,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核实高层次人才是否在岗、已拨付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3.优秀青年人才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在三个财政年度分三笔拨付,第一年无偿资助资金在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并确认人才已全职在岗后拨付;第二年、第三年拨付无偿资助资金前,需核查人才是否在岗,对正常在岗履职的入选人才,办理后续资金拨付。人才从申报单位离职,但仍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就业创业的,需重新申请积分认定,积分值大于或等于申报时认定积分的,可继续获得后续资助;人才从申报单位离职到区外的,终止无偿资金拨付。

4.高端管理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在拨付无偿资助资金后六个月内离职的,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全部无偿资助资金。六个月及以上离职的,视人才工作情况和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部分或全部无偿资助资金。

5.存在骗取无偿资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格,收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相关单位、个人十年内不得申请“3551光谷人才计划”,并纳入征信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六、相关说明

1.一家申报单位2021年度只能申报一名高层次人才(包括创业人才、创新人才、高端管理人才)或科技服务人才,可申报多名优秀青年人才,一名申报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类别。

2.申报单位已拥有2名及以上3551等国家、省区人才,须满

足上年度(或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300万元或获得机构投

资达1000万元条件后,可申报2021年度3551等各类别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不受此限)。

3.优秀青年人才入选后,可继续申请高层次及以上人才,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资金支持。

4.申报期间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严正声明

“3551光谷人才计划”相关申报、评审及遴选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客观、严谨的原则,并受省市主管部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纪监审计办及相关部门、园区共同监督。任何个人或机构声称可影响“3551光谷人才计划”评审结果的,均为虚假宣传,郑重提醒广大人才与企业不要轻信,避免上当受骗。对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诈骗的,将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3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集中申报(专家评议)指南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等各类别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制定

2023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集中申报(专家评议)指南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创业人才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创业或在高校科研院所、对应行业企业任职经验,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7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

2.申报人为申报单位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申报单位股份比例不低于30%,为申报单位的实际控制人。

3.申报单位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产业型企业(非第三方中介机构或创投机构),成立五年以内(即2016年7月1日之后成立),且未获得过“3551光谷人才计划”支持。

4.申报单位应在8月31日前拥有申报项目已授权的独立知识产权,或获得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

5.入选后申报单位实到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二)创新人才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曾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者在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一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申报人应于2016年7月1日以后与申报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过往未在本单位、本地同一集团相关单位或关联单位任职),由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外籍人士可购买商业保险),担任申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3.申报单位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产业型企业(非第三方中介机构或创投机构),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高新技术企业;

(2)近三年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

(3)近三年瞪羚企业;

(4)注册并实缴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5)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6)近三年获得机构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

(7)近两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年;

(8)近两年企业累计纳税不少于100万元。

4.申报单位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拥有申报项目已授权的独立知识产权,或获得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

5.入选后,申报人应承诺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九个月,连续工作不少于三年。

(三)科技服务人才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年7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

2.申报人应于2016年7月1日以后到职(过往未在申报单位、本地同一集团相关单位或关联单位任职),曾在与申报单位同领域的科技服务机构担任高级以上专业职务或管理职务一年以上;

3.申报单位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属于风险投资、金融、财务、人力资源、法律、知识产权、创业孵化等领域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两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注册并实缴资本不少于500万元(若为基金管理公司,须直接管理基金实到资金不少于1亿元);

(3)单位员工数量不少于20人(以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为准);

(4)服务区内企业超过50家。

4.入选后,申报人应承诺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九个月,连续工作不少于三年。

二、工作流程

(一)人才注册及填报信息

申报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注册服务平台注册,申请创业人才、创新人才、科技服务人才的,进入3551申报系统填报信息,于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信息填报。

(二)资格审核

由所属园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招才局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可进入现场答辩评审环节。

(三)现场答辩评审

委托第三方权威评估机构组织现场答辩评审会,由该评估机构负责评审方案的制定、评审指标的设置、答辩人的分组、专家评委的邀请以及对评委的意见进行汇总并出具最终评估报告。招才局负责现场答辩评审会的会务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共同对评审会进行全程监督。

(四)拟定人选

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评审意见,招才局拟定2021年度“3551光谷人才计划”拟入选名单,报管委会审定。

(五)办理手续

通过用人单位内部公示和到岗核实后,招才局为3551人才办理入选手续,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并拨付首笔无偿资助资金。

三、支持政策

1.入选“3551光谷人才计划”创业人才的,根据市场认可度、产业贡献度的情况,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按以下持续跟踪支持的方式,最高给予10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1)创业人才入选后,给予首笔5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2)创业人才入选单位成立后至入选后三年内,累计获得私募股权机构(境内机构需已在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境外机构需已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批准从事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具备当地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件,以下简称“基金”)投资达100万元及以上,且最近一笔投资的投后估值达到

5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经济贡献达100万元及以上的,累计可获得1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3)创业人才入选单位入选后三年内,累计获得基金投资达500万元及以上,且投后估值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经济贡献达200万元及以上的,累计可获得2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4)创业人才入选单位入选后三年内,累计获得基金投资达1000万元及以上,且投后估值达到8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经济贡献达300万元及以上的,累计可获得3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5)创业人才入选单位入选后五年内,累计获得基金投资达5000万元及以上,且投后估值达到5亿元以上的;或累计经济贡献达600万元及以上的,累计可获得5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6)创业人才入选单位入选后五年内,累计获得基金投资达1亿元及以上,且投后估值达到10亿元以上的;或累计经济贡献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累计可获得10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2.入选创新人才的,给予1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3.入选科技服务人才的,给予5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

四、无偿资助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1.3551人才入选后,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用人单位三方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其中,3551人才应承诺在用人单位连续全职工作不少于三年,用人单位应承诺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可由3551人才自主支配,并以用人单位内部文件的形式明确使用计划。

2.创业人才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分多笔拨付。在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确认入选单位实到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及以上后,拨付首笔资金50万元。其余资金在入选单位达到创业人才支持政策规定的条件后,向招才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确认无误后予以拨付。其中,资助总额为200万元-300万元的,至少在两个财政年度分批拨付,每年最高拨付总金额的50%;资助总额为500万元-1000万元的,至少在三个财政年度分批拨付,每年最高分别拨付200万元、400万元。在拨付后续无偿资助资金前,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核实3551人才是否在岗、人才企业经营状况及已拨付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等。

创业人才企业在获得最后一笔无偿资助资金三年内,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由企业退还已拨付的全部无偿资助资金。

(1)企业注销或被吊销、申报人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将企业变更为区外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3)将企业本部或总部迁离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4)基金非正常退出或实际投资一年内退出;

(5)企业将投资资金直接或变相支付给投资该企业的基金或其关联方。

3.创新人才、科技服务人才获批的无偿资助资金在两个财政年度分两笔拨付,每笔拨付总金额的50%。首笔无偿资助资金在签署“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助协议,并确认人才已全职在岗后拨付。在拨付第二笔无偿资助资金前,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核实3551人才是否在岗、已拨付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拨付无偿资助资金后六个月内3551人才离职的,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全部无偿资助资金。六个月及以上离职的,视3551人才工作情况和无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由用人单位退还已拨付的部分或全部无偿资助资金。

4.存在骗取无偿资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551光谷人才计划”资格,收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相关单位、个人十年内不得申请“3551光谷人才计划”,并纳入征信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相关说明

1.申报人不符合学历、年龄等基本条件,有本行业院士、国家级专家、国家级行业协会或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部门、园区推荐的,可破格申报。

2.申报单位已获得过3551人才政策支持,或申报单位为其他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不得申报创业人才项目。3.一家申报单位2021年度只能申报一名高层次人才(包括创业人才、创新人才、高端管理人才)或科技服务人才,可申报多名优秀青年人才,一名申报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类别。申报人或企业不得利用已入选3551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

4.申报期间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